| 避难自救不应“一课”而应是常设课 |
| 发布时间:2008-07-02 14:13:05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作者:许朝军 |
6月30日上午10时,教育部将通过电视专题栏目和相关网络媒体,面向全国中小学生播放预防地震、溺水、交通事故和拥挤踩踏的专题安全教育节目。要求按时组织学生认真收看,并结合实际组织师生开展一次针对地震或洪涝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学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牵动社会各界,是全社会都应该高度关注的大事。而四川汶川地震中当地学校损失惨重的事实,再一次暴露了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缺憾和漏洞。最近,教育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将学校建设为最坚固和最安全的地方。这次又利用集中上安全课的方式,再次针对学校和学生安全等进行集中教育和演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学校安全的重视,注重从软(人的因素)硬(基础设施建设)两方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决心和务实之为。但相对于一堂课而言,其作用和效果还是值得推敲的,最关键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师生面临的安全隐患也绝非仅仅地震、洪涝、溺水、交通这么几个范围。所以,面对师生关键是学生的安全教育,重点应该以应急避难自救为主要内容,并且使相关的教育和演练今后成为学校的一种常态,成为学校的一种常设课而存在和继续下去。 一个学校安全与否,取决于两大直关重要的因素,一个是基础设施,一个人。在一个学校,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是完全可以控制的,但人的因素却是需要后天的培养;同样,在灾害类型和程度不可预料的情况下,即便是拥有最安全、最高质量的基础设施,也不如拥有训练有素、具备良好而科学的应急避难自救素质的人,其中主要是教职工和学生。何况学生是活动的个体,其活动的范围并非仅仅存在于学校之中呢。 自然灾害和人为安全隐患可以统称为安全隐患和灾难隐患,由于其具有的突如其来的特点,人们要想躲避和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关键就是要有科学的应对灾难和事故的态度、训练有素的应对躲避能力以及自我救护和相互救助的技能。这种“应急避难自救”的技能不仅是一种能力,更是充满科学和智慧以及熟练程度的独特要求,它不是每个人都具有的,也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在后天培养形成的。尤其是相对于学校的主体性对象学生而言,由于个人素质不一,更是需要及时而积极的培养。因此,“应急避难自救”教育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而言,必要而迫切,对于学校安全而言,必要而迫切,对于预防灾害和事故而言,更是必要而迫切。针对目前我们的学校教育以课为单位、以课为载体的特点,以课为依托对学生(也包括教职工)进行“应急避难自救”教育是当务之急,更是应对和预防以及降低灾难和事故伤害的长久之策。 让“应急避难自救”成为学校的必设课,首先应该在课程、师资上有保证。“应急避难自救”虽然也是包含于素质教育的范畴,虽然也更多地体现为活动性和课外性,虽然也可以包涵于个课教学,但其自身更具有特殊的要求和遵循科学、具备专业性的特点。各级各类学校应该自觉从体现重要性、突出特殊性、强化专业性、扎根实用性的特点出发,在课程设置上有保证,在师资配备上有落实,在教育教学课程设计上有计划、有步骤、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使“应急避难自救”课名符其实。其次是要有设施保证,包括相关教育设施、救助设施、演练设施、配套设备等等,确保课堂辅助手段供应到位。最后是要有防患于未然的警觉意识,突出特色、突出学校和学生以及季节特点,在开展常识性的“应急避难自救”教育基础上,更应该与气象、消防、公安、交通、电力、卫生、防疫、体育、文化等部门联合,对学生开设形式多样的专业“应急避难自救”课,丰富课堂教学形式和内容。同时,还要密切结合季节和学生年龄等特征,定期开展集中性质的“应急避难自救”专题教育,比如夏季预防雷电洪涝常见病教育,冬季预防霜冻雪灾火患等教育等等,使“应急避难自救”课以及相关教育更具特色,更有效果,成为预防 灾难和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师生安全、保障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