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长必赴事故现场指挥有点教条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8-08-20 09:14:02 上海商报 |
8月18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西省人民政府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提出, “一旦发生特别重大事件,省长和分管副省长要立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部署抢救工作。” 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大多比较突然,发生地点也多变莫测,要求省长们都须赶到现场解决问题,恐难以做到。不说省长们平日里这个会那个事没有闲着,即使坐以待行,也不可能保证次次及时赶到现场。即便赶到现场,就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吗? 更多的时候应当由事故发生地的政府及其专家组织指挥抢险工作。事实上,有很多事件发生后,几乎是争分夺秒,控制现场,相关部门及人员都有一套规范的处置程序。如果处置人员等到省长到场指挥后再施行抢救、勘察、清理等工作,不仅大大贻误了处置时机,而且还会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甚至更大的事故。 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这都是官员们逢会必讲的熟词,但要真正得以落实,恐怕仅凭开会布置、层层传达不能做到,强调官员、特别是省长赶到事故现场也未免形式主义了些。关键的问题应是平日官员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科学指挥、合理调度,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还需落实到位,如此才能减少和降低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了重特大事故,召开会议分析、排查隐患理所当然,领导到场靠前指挥,包括到医院看望伤员都是份内的事,但勿把精力全泡在这“一盯一”的死套路上,更不能把官员赶赴现场作为缓冲责任的“借口”。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