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塔县开展棉加企业消防安全专项验收工作 |
| 金塔县开展棉加企业消防安全专项验收工作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8-09-02 09:52:00 中国安全生产网 |
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全县棉花收购加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从8月27日至9月15日,甘肃省金塔县组织县安监、公安、消防、质监、发改、工商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全县26户棉加企业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对棉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企业职工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配备、机器设备安全防护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验收中,对照金塔县政府制定的《金塔县棉加企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金塔县棉花企业消防安全检查验收细则》,采取千分制考核验收的办法,经过验收达到850分以上的为整治验收合格企业,850分以下的为整治验收不合格企业。规定验收前,先由供销部门根据金融信贷部门提供的放贷情况向验收组成员单位出具棉加企业和收购点验收名单,验收领导小组根据验收名单逐一组织验收。 对于验收合格的棉加企业或收购点,由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在验收审核表上签注合格意见并签字,然后由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安监部门对酒泉市安监局颁发的《棉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合格证》予以年检,企业持公安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安监部门的年检手续到发改、质监、工商部门办理其它手续。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棉加企业和收购点,发改、质监部门不得颁发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证,工商部门不得年审营业执照,金融部门不予提供收购资金,电力部门不得供电,棉花加工企业及收购点不得从事棉花收购和加工生产。 验收结束后,验收领导小组将全县棉加企业及收购点验收情况予以通报,并在电视等媒体予以公示,从而达到了严把准入关口,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 确保了整治验收工作取得实效。验收工作从8月25日已正式开始。 (魏文兴)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