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中国安全生产网 > 资料中心 > 事故案例

青岛市黄岛区广厦宾馆“5.31”重大中毒事故

  发布时间:2008-04-10 13:36:58    来源:    作者:  
    2002年5月31日8时30分,青岛市黄岛区广厦宾馆在组织维修工疏通宾馆污水管道时,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中毒死亡。
    5月29日,黄岛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工作人员通知广厦宾馆,因该宾馆污水管道堵塞,污水渗入地下热力管道道沟,要求立即予以疏通。5月30日下午16时左右,宾馆副总经理徐庆轩请示主持宾馆工作的副总经理相国斌同意后,安排宾馆维修工宋宝福联系以前给宾馆疏通过污水管道的人来疏通,宋联系好后向徐进行了汇报。5月31日8时30分左右,宋宝福、李昭林、邵明花3人来到广厦宾馆西北角的污水检查井旁,李昭林和宋宝福先后下到污水检查井内,均因吸入有毒气体昏倒在井底,邵明花见状急忙呼救,广厦宾馆职工立即设法营救和拨打电话110、119、120报警。邵明花救人心切,不听他人劝阻,在下井过程中吸入有毒气体昏迷而跌入井底。开发区巡警、消防大队的干警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消防队员戴防护面具下井将3人抬出。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的医务人员立即在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抢救,至上午9时,确认3人抢救无效死亡。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急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的《尸体检验报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的《抢救经过报告》证明,宋宝福、李昭林、邵明花3人均为吸入高浓度的硫化氢气体中毒死亡。
    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宋宝福、李昭林、邵明花3人缺乏疏通污水管道作业的安全知识,安全观念淡薄,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冒险进入危险场所。间接原因是:广厦宾馆安排疏通污水管道工作时,没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非法个体业户业主李昭镇长期从事疏通污水管道作业,在从事疏通污水管道作业的过程中,未向工人传授有关安全知识、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和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疏通污水管道的人员缺乏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知识,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责任编辑:董臣 [论坛] [收藏此页] [打印] [字号: ] [ 评 论 ]
  相关文章
广东惠州市联合皮革厂“6.2”硫化氢中毒事故 ------
江苏省扬州市“9.1”硫化氢中毒事故 ------
冶金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
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冬瓜山铜矿选矿车间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 ------
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10.11”中毒事故 ------
造纸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