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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邻家失火我查灶”

  发布时间:2007-12-08 15:41:11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作者:察甘  

    前不久,本报发表了《别人亡羊我补牢  邻家失火我查灶》一文,推介了河南油田水厂用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的一些做法。

    说及“火后查灶”行为,近期的还可举出两例。一个是11月8日贵州纳雍县群力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4名矿工遇难后,11月10日贵州省即在事故发生地召开了现场会,全省各地市的分管领导齐聚群力煤矿,共同反思事故成因及血的教训。另一例是得悉11月10日重庆家乐福商场发生踩踏事故信息后,北京市商务局立即派出4个检查小组,对本市的家乐福、易初莲花、物美、万客隆等商场进行重点检查,严禁进行大型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此外,还记得北京市高教系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不论哪个院校发生了火灾,不论损失、伤亡的轻重,都要在第一时间将其他院校的分管校长请来,现场参观,深切感受……

    我国目前尚处事故易发、多发阶段。每每发生事故后,抢险、善后、赔付、调查等工作相继展开,也积累了相应的经验。但是,事故的现场警示、举一反三的作用往往被忽略不计了。一些事故发生后,有关方面急于清除现场,急于恢复“原貌”,急于息事宁人甚至有意遮掩,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并没有得到特别重视。尤其是异地异企发生事故后,一些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管理层,很少引以为戒“自查炉灶”,有的还隔岸观火或顿感释然,庆幸灾难没有降临到自家头上。

    安全生产预防为先。预防中,刻骨铭心地汲取已发事故的教训,自我教育、自敲警钟等措施尤显重要,正所谓“别人亡羊我补牢,邻家失火我查灶”。发生“亡羊”“失火”事故是不幸的,但事故案例本身也是一种另面的财富,也是一种资源,需要有效利用。

    还是以本报的一个报道为例打住此文:11月29日一版以图片形式报道了河南省洛阳市交管部门展出事故车辆残骸,虽有些“‘残’不忍睹”,但让更多的人受到直观的交通安全教育。中央电视台《媒体广场》栏目,还特别举荐过这幅汽车残骸图片,这也是对资源的再次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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