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三十年矿难赔偿标准变迁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8-09-22 13:36:42 中国安全生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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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溃坝事故遇难者家属获20万赔偿金
矿难赔偿金走势图 80年代——90年代初:矿难赔偿仅几千元。 上世纪80年代,邢台发生的一起特大矿难,每个人的赔偿金才只有1800元。那时赔偿很低,赔偿金之外有一些附加条件,如子女接班等一些社会福利。家属最后是痛苦地勉强接受。 90年代——20年代初:赔偿金3至5万、最高8万元。 2004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66名矿工遇难,对遇难矿工的赔偿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矿工的一次性丧葬费;二是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共计44640元。 2005年以后:20万。 山西率先出台地方政策,规定赔偿标准,每位遇难矿工家属所获赔偿将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安监局升格为总局后召开的首次新闻发布会,提到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按11年、15年等来矿难赔偿的标准。嗣后,此一在当时属于最高标准的地方标准,遂被普遍借鉴,逐渐成为全国性的统一标准。 2005年3月19日中午十二时朔州市平鲁区细水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2人死亡。山西朔州市平鲁区细水村村民仝得运的儿子仝青,在朔州“3.19”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不幸遇难。让老人稍感安慰的是,遇难的儿子将获得20万元赔偿,“有了这笔钱,可以供孙子孙女们读完高中了。”和仝得运老人一样,“3.19”矿难的遇难者家属都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承诺:即使事故矿主一时资金有困难,政府也将想尽一切办法先行赔付。 【近年百人以上矿难事故】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243人遇难。 2004年10月20日,河南省郑州煤业集团公司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而引发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48人遇难。 2004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被困井下的166名矿工全部遇难。 2005年2月14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214人遇难。 2005年8月7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3人遇难。 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大事故而是煤尘爆炸,134人遇难。 2005年12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刘官屯矿难,造成108人遇难。 2007年8月17日,山东新泰矿难,8.17溃水事故,172人遇难。 2008年9月8日,山西9.8襄汾溃坝事故,265人遇难。 【国外赔偿制度】 霍夫曼制度:在国外死亡赔偿,大多数实行的是霍夫曼制度,即根据死者现在的年收入估算其将来大概的年收入,扣除支出费用以后,乘以未来可能的工作年数,并考虑到当前的利率水平,一次性支付所有赔偿金额。 案例:韩国利川冷库爆炸事件赔偿每位中国公民195万人民币,就是采用这一计算方法。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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