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率先全国立法为志愿者购买保险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8-12-04 09:10:21 南方日报 |
记者从团广州市委获悉,《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1月28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中提出的“为志愿者购买保险”在国内现有志愿服务立法中尚属首次。 记者发现,与国内其他省市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条例相比较,《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重点规范了志愿服务的组织实施过程,凸显了对志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条例》规定当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身心健康,连续服务三个月以上,涉及外籍人员等情形时,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与接受志愿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同时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抢险救灾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志愿服务,或为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赛会、文化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此外,《条例》还推动了志愿服务的社会化运作,规定政府可通过购买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的形式实施公益事业项目,鼓励国家机关在招考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高等院校录取新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志愿服务经历者。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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