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要求,进一步抓好当前和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环保质量工作,集团公司决定自今年11月25日至明年2月15日,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环保质量工作大检查,以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明年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此次大检查的目标是,进一步牢固树立“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环保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推动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质量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摸清、搞准各单位在安全环保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遏制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的发生,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是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和施工作业单位。对于近年来多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单位要重点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对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要100%检查。
集团公司将组成若干检查组,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开展重点抽查。
此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为各单位宣传、动员阶段。第二阶段,2008年12月5日至2009年1月24日,为各单位自查、自改和集团公司抽查阶段。第三阶段,2009年1月25日至2月15日,为整改、总结阶段。
为扎实开展好此次安全环保质量工作大检查活动,集团公司提出三条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搞好安全环保质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使所属各单位掌握此次检查活动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增强自觉搞好安全环保质量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严细工作,务求实效。各企事业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