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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供电公司推行安全生产问责制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8-12-03 10:41:08 中国电力新闻网

    近日,安徽巢湖供电公司推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出台了《巢湖供电公司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实施办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这是巢湖公司安全生产的新举措,旨在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实施办法规定的问责对象为市公司管理的各级负责人,包括:市公司相关部室负责人,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区(所、中心、电力疗养院)领导班子成员、班组长。问责类型分为五种,即:诫勉谈话、降职、引咎辞职、免职、撤职。同时,实施办法按照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的原则,对各级负责人根据所发生不安全事件的性质和责任,给予何种问责处理逐一作出明确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了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提供了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刘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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