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男子醉酒驾车撞死5人 检方介入调查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9-07-04 09:59:45 扬子晚报 |
南京市江宁区发生男子醉酒驾车撞死5人事故后,公众呼吁严惩肇事凶手。记者采访法律界人士获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办理要经过刑事拘留、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宣判等程序环节。惨案发生当天,肇事者张明宝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6·30”惨案发生后,江宁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全面了解事故的发生经过,积极协助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江宁区检察院迅速组织人员,提前介入事故调查工作。目前,检察院已安排侦监科的相关检察官全程介入事故的处理工作,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案发次日上午,江宁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俊、副检察长李兵来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与公安机关一同举行案情分析通报会,深入研究案情,并就事故的调查及案件的定性等方面提出了相关侦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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